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的公示
- 作者:宣芳
- 时间:2021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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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(部):
根据《新疆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新理工校发〔2020〕61号)的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,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审核同意,2021年7月9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,现将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9日——7月15日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项公示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、单位名称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宣芳 联系电话:0997-2205002
联系地址:教务处315办公室。
附件: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公示名单
教务处
2021年7月9日